浙江松州律师事务所 本所经浙江省司法厅于1998年5月25日审批设立《浙司律(1998)97号文》。2000年12月29日,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浙司法(2000)299号文》,为松阳县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电话:0578-8064993,邮编:323400。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111098300345。 住所地:浙江省松阳县城人民大街16号松州律师楼二楼。 电子邮箱:Zjszlssws@.163.com 本所2004年度被评为丽水市司法局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先进集体”; 2005年度被评为丽水市司法局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 2006年度被评为丽水市律师协会“规范管理先进律师事务所”; 2007年阙延强律师被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授予律师行业辛勤耕耘二十周年“荣誉证书”; 2008年阙延强律师被丽水市律师协会授予“律协工作敬业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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