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律师协会成立于1998年5月,是丽水市律师的自律性行业组织。现共有24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合伙所18家,国资所2家,个人所4家,共计律师173名。 丽水市律师协会实行会长办公会议制度。协会设有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定和决议,并承担协会日常工作;同时设有惩戒和纪律、维权、资产与财务、对外宣传与联络、文化建设与会员管理、业务指导与职业培训、未成年人保护和公职律师委员会共8个专门委员会,履行市律协有关职责。 为规范律协工作,我会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丽水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丽水市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办法》,《丽水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议事规则》,《丽水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丽水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组织办法》等。 根据《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丽水市律师协会目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支持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并监督实施律师执业规范和律师行业管理制度; (三)指导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整体执业水平; (五)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六)负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和登记,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进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检注册工作; (七)制订律师教育规划大纲,开展律师执业前培训和执业后的继续教育,制订实习律师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八)处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投诉; (九)调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十)宣传律师工作,出版律师刊物; (十一)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对外交流; (十二)举办律师福利事业; (十三)建立并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十四)协调与相关司法、执法、行政机关的关系,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议; (十五)司法行政部门及上级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会 长: 李光耀 副 会 长: 王 健 杨小峰 李晓丽(女) 赵丽军 秘 书 长: 叶杨军 副秘书长: 叶丹青(女) 陈 玮(女) 阙祥忠 吴汝锋 雷月平 罗培彬 娄丽伟 涂勇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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