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律师协会三届四次理事会在丽召开
1月30日,丽水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丽水召开。17位理事出席会议,4人因事请假。市司法局局长陈满兴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方鸣及律管处全体人员均参加了会议。市律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会议。参会理事对各项决议草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充分行使决策权,提出了许多务实的意见和建议。 三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丽水市律师协会2009年工作总结》、《丽水市律师协会2010年工作要点及分工》、《丽水市律师协会2009年会费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会费使用预算》、《丽水市律师协会关于调整修改〈丽水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体检暂行办法〉的决定》、《丽水市律师协会关于授予纪律与惩戒委员会“2009年度律协工作先进委员会”的决定》、《丽水市律师协会关于授予支慧律师“2009年度律协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了《丽水市律师职业保障条例》、《丽水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规则》和《丽水市律师协会公职律师委员会管理办法》。 市司法局局长陈满兴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宁市律协三届四次理事会开得很成功,内容安排得很丰富,希望各位理事及广大律师把会议的精神贯彻好,把会议所确定的任务完成好。陈满兴局长指出,近年来我市律协在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下,在省律师协会的领导下,取得了长足发展。律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奉献务实的理念,不计较个人得失,齐心协力做好律协工作。陈满兴局长强调要始终坚持把律师行业工作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律师队伍职能作用。 陈满兴局长对市律协2010年的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更好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二做好重大敏感案件的呈报处置工作。在重大敏感案件代理中律师要做到讲政治、顾大局,树立良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形象。三是加大培养力度,提高律师万人比。通过举办律师业务培训以及与杭州等兄弟地市的优秀律师事务所联系结对培养等各种方式相结合,来提高我市律师整体业务水平,逐步提高律师万人比。四是加强宣传,提升形象。加强律师行业的宣传教育,做好网站建设和信息上报工作,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深入人心。五是继续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狠抓落实,切实使农村、农民受益,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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